2016届、2017届离校生:
因学分未修够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离校生请于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回校报名补修相关学分。补修课程需提交补修报名表(见附件),相关课程安排请查看《2018春季学期全部课程安排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2月27日(周二)、3月1日(周四)两天。
补修学分需缴纳相关费用,收费时间为2月27日、3月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收费地点:崇德楼三层财务处办事大厅。
补修缴费前请先到原所在学院教秘老师处填写《离校生补修课程缴费通知》。
特别提示:未获得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学分的同学务必在本学期提交补修申请。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修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补修课程报名表(新).doc、
缴费通知.docx
附件2:
2018春季学期全部课程安排表(2月25日).xlsx
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