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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遴选申报2020年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年09月08日 14:16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征集遴选2020年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的通知》和《北京物资学院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物院发〔2018〕30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实培计划”项目的征集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征集遴选申报项目包括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三个部分。

(一)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

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采取“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国内知名科研单位(北京市范围内)接受科研创新训练,以毕业设计(论文)为载体,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搭建平台。

(二)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采用“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锻炼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

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采用“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器、风投机构等创业实践场所,以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将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相结合。

二、项目任务及要求

(一)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在完成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相关内容基础之上,要形成实物作品、产品设计或实际运行系统,或是有一定学术价值、具有应用前景的成果。在毕业论文(设计)研究过程中要发表高质量的研究论文,论文能被国际著名检索SCI、EI、ISTP等收录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上。

(二)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要提交研究报告以及项目研究所取得的实物图片、专利等材料,研究报告应明确项目解决的实际问题,并积极推动项目研究成果参加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三)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在完成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相关内容基础之上,要提交创业实践报告或企业策划书等创业训练实践的成果性材料。

三、申报工作要求及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征集项目,申报分协同申报和自主申报两种方式。

(一)协同申报

协同申报主要针对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协同申报的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

1.协同申报项目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的科研团队或导师,结合专业特色及团队或导师教学科研方向,认真从学生中选拔个人或团队,依据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的项目指南,在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所双向互选成功后直接由市教委确认立项。

2.协同申报项目在线申报流程

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的协同申报项目,9月8日至9月20日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完成课题指南的线上发布;9月21日至10月10日必须在北京市教育委员的“实培计划”项目申报系统中进行在线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科研团队或导师,按照设定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申报系统后,选择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已经发布的课题进行在线申请;10月11日至16日,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项目负责同志在线遴选学生,完成相关立项。

(二)自主申报

自主申报包括与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之外的其他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合作的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

1.与其他科研院所合作的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的科研团队或导师,结合专业特色及团队或导师教学科研方向,认真从2017级学生中选拔个人或团队,在与除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之外的其他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北京市范围内)已有合作基础之上,商议确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并在9月30日前完成在线申报。

2.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依托已有的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北京市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等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详见附件1),根据企业单位实际需求拟定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选拔有一定科研训练基础的优秀学生(以2018级和2019级学生为主)参与项目,并由校内指导教师在9月30日前完成在线申报。

3.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申报要求

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面向2017级学生,可以是学生个人申请,亦可以团队形式申请,鼓励来自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的优秀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以及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创新园等创业实践场所孵化的项目申报,项目内容须与专业相结合,考核标准既要符合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又要体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项目合作单位必须是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器、风投机构等。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由校内指导教师在9月30日前在线申报。

4.自主申报项目申报流程

自主申报项目的校内指导教师,在9月23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教务处,并在2020年9月30日前在北京市教育委员的“实培计划”项目申报系统中进行在线申报;9月24日-30日期间教务处组织立项评审;9月30日根据评审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市教委“实培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bjgxspxt.bjedu.cn,账号和密码设置请联系教务处。

(二)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和学生,认真阅读《北京物资学院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物院发〔2018〕30号)(附件2)有关规定。为确保项目完成质量,每名学生只能选择1个项目;对于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和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每位校外导师最多只能指导3名学生;对于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3个项目(含校内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每位校外导师最多只能指导3个项目。

(三)“实培计划”项目申报时,校内导师要认真选拔参与学生,要明确告知参与学生在项目获批后,不能变更项目相关信息,尤其是毕业论文类项目不能变更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项目成员也不能更换和增减。

(四)“实培计划”项目经市教委遴选认定公布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签订项目确认书等。

(五)通过甄选的“实培计划”项目,市教委将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经费支出按照市财政、学校财务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财务规定和报销程序执行。

(六)请各教学单位合理安排项目数量,2020年实培经费预算不得超过2019年本校实培计划经费。请各单位9月23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交人文楼213办公室,电子版文档发至jwc@bwu.edu.cn.

四、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9534127

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一览表.pdf 

附件2:物院发〔2018〕30号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5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申报书.docx 

附件7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8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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