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涉金融犯罪风险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6日 12:02 编辑:李凡

各位师生:

寒假、春节将至,广大师生回家探亲、旅游等活动开始增多。为保证大家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在此,特提示各位师生提高警惕,不要被违法“兼职帮开信用卡”和不良“校园贷”所欺骗:

一是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在生活上不羡慕嫉妒、不盲从攀比,拒绝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崇尚勤俭节约,科学理性消费。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让“独立生活”和“理性消费”成为校园风尚。

二是参与或使用校园贷极易引发高利贷、过度借贷、诈骗贷、套路贷等严重危害,建议不要参与或使用校园借贷平台进行贷款。

三是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我们必须明白“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盲目信任贷款推销产品以及“兼职帮开信用卡”。谨慎使用个人信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提防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或从事不法借贷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四是“兼职帮开信用卡”获取违法酬劳是一种涉金融犯罪。切勿利用不法分子提供的他人真实身份证,冒名办理信用卡;切勿参与不明“兼职”,避免不法分子以冒充“熟人” “同学”等进行说服加入校园贷推广、代理行列。

五是若有临时性资金需求,可通过勤工俭学及各类奖学金等正规渠道合理解决,不轻易相信短信,小广告等发送或发布的贷款信息,防止陷入借贷风险。

六是一旦遇到还款压力或遭遇暴力催债等借货问题时,应及时向学院老师、辅导员、家人寻求帮助, 必要时向安稳处报告或报警,切勿采取冒险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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