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北京物资学院“十二五”时期“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精神,现将2015年秋季“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立项旨在深化教学改革,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全面实施,强化和突出课程综合改革在稳步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水平和改善教学质量方面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并引导广大教师加大教学领域投入,开展教学改革创新。
二、立项原则
1.突出课程改革的系统性和时效性。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以加快完善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内容建设为基本出发点,以2015年秋季学期所开课程为基本依托,充分论证课程综合性改革的必要性、建设思路和实施方案,立足社会人才需求变化,避免重复建设。
2.提升课程改革的典型性和示范性。鼓励具有较好基础的课程进行深度建设和改革,推动我校课程建设整体上台阶;鼓励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的示范性建设;鼓励实践实验性课程的全面创新。
3.强化课程改革的综合性和创新性。项目申报应围绕课程定位与目标,针对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效果评价等综合内容开展创新性研究和探索性实践,并切实加强项目成果在教学过程中的示范应用。
三、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本次立项支持以下五类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具体方向、要求及资助金额如下:
1.核心及公共课课组建设类项目(每项1.0万元,每单位不超过2项)
鼓励特色专业的核心课程、受众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进行课组建设,规范课程内容,丰富教学形式,形成课程综合改革的示范性成果。
此类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申报基础,由课程负责人主持申报,且不应少于2名主讲教师参与。申报时应提交该课程前期建设情况说明和完整的课程建设材料,并重点说明后续改革方向、建设重点及项目绩效。
申报此类项目的课程须属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专业核心课程”(见附件1)、“公共基础课程”或“学科基础课”课程范围。
2.订单式课程建设项目(每项1.0万元,每单位不超过2项)
深入调研企业用人的个性化需求,面向用人单位进行订单式课程建设。
此类项目需依托已有实验班或校企联合培养项目,与用人单位联合进行申报,明确用人单位在课程建设和改革中的具体工作。
3.实践课程建设类项目(每项0.5万)
具体选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实践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及任务驱动型实践课程综合改革、社会调研及专题研究型实践课程综合改革、公共基础课实践课程综合改革、跨专业实践课程建设与改革、毕业环节综合创新实践项目。
4.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类项目(每项0.5万元)
具体选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问题驱动或任务驱动式学习、专题教学与案例教学、研究性学习或探究式学习、合作式(小组)学习、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与实践、课程随学随考和阶段式考核改革、面向素质的课程考核与评价、教考分离模式改革与实践。
5.新开课基本建设和自选类项目(每项0.3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2015年秋季学期首次开设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基本建设,以及以上立项范围尚未涉及,但在课程综合改革方面确有研究价值或推广意义的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选题。
以上所有项目需在秋季学期末完成建设内容,结项时必须完成相关课程数字化教学中心的资源上网工作。项目成果可不局限于教改论文、教材或研究报告等形式,必要时可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完整教学运行资料申请结项。
四、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承担2015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本科教学所开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每人限主持1项。已承担过课程综合改革类项目的教师不能以同一课程重复申报立项。已立项课程如无重大改革原则上不予重复立项。
2.申报人填写《2015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申报表》(附件2)交由所在院(部)进行初评。
3.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内部选拔和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上报项目总数控制在2015年秋季学期本单位开课总数的15%以内,不得超过《2015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推荐控制限额表》(附件3)所列限额数。优先鼓励未参加过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的必修课程立项,推荐上报的选修课程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限额数的40%。
4.各单位评审结果分类排序后以汇总表(附件4)的形式连同推荐项目的申报表打印版由各教学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研科(人文楼305室),电子版同时发至jiaoyan@bwu.edu.cn。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5.教务处将成立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论证评审工作,择优立项。
五、评审办法及项目管理
学校将成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院(部)的组织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全程跟踪,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将教学过程资料纳入此次项目成果考核范围,并通过随堂听课、资料审查、学生座谈、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咨询电话:89534343,89534303。
附件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名单.doc
附件2:2015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2015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推荐限额表.doc
附件4:2015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