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北京物资学院“十二五”时期“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物院发〔2012〕58号)》精神,继续做好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相关工作,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全面推动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及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项目设计须符合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定位要求,有利于重点解决限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重大问题,有利于全面实现学校“十二五”人才培养目标。
2.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学校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丰富内涵,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需认真阅读《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申报指南》的要求(附件1),明确项目建设思路和建设内容,据实填写《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其中,申报校内实践实训教学基地项目的只填写附件3,申报校外实践实训教学基地只填写附件4),交所在教学单位。
2.项目申请人应保证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建设,每人主持不超过2项。
3.所申报项目已获得校级教改项目或其他高级别项目支持的,不予重复立项。
4.上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审定为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暂停申报。
5.项目建设期为1-2年。
三、评审办法及项目管理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次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工作,认真组织内部指导、选拔和推荐工作,形成推荐结果(按分类项目排序)。评审结果以汇总表(见附件5)的形式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人文楼305室),电子版同时发至jiaoyan@bwu.edu.cn。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2.教务处将组建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论证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公示。
3.各类项目立项后,学校按教学单位拨付批复金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由各院(部)组织实施并开展中期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学校将定期对各类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院部的组织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控制经费实施进度。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其余50%经费。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小庆
联系电话:89534303
教务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