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解本学期教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的要求,教务处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11月16日-12月4日(第10-12周)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管理工作
(1)教学管理制度的改进、创新与执行情况。
(2)根据院、部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常规教学档案归档管理情况,包括:课程简介、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案、教师调停课申请表、学生座谈会相关记录等。
(4)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2.教学运行工作
(1)教学秩序检查。各院部成立检查小组,到课检查教师迟到、早退情况,汇总本学期调停课记录。
(2)教学进度及质量监控。各院、部需提前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通过对每个班级随机抽取学生座谈的形式了解每门课程教学情况,并汇总学生座谈会记录。座谈会的信息及时向教师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专项检查
1、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2、新教师教学指导方案实施情况。
3、各专业试卷质量,包括上学期试卷评阅质量与本学期试卷出题质量检查。
4、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方式及成绩系数设置合理性检查。
三、检查办法及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用以院部自查为主,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检查重在督促院、部自查,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抓好教学工作。
(一)院、部自查
各院部自查时间为11月16日-11月20日(第10周)。各院部应按照学校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自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认真完成自查和专项检查的材料准备工作。
各院部11月2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学生座谈会记录发到教研邮箱(jiaoyan@bwu.edu.cn),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学校检查
1.院部走访(第11周)。检查组按约定时间到各院部检查相关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2.集中检查(第12周)。各院、部教学副院长汇报自查情况,检查组及各院部进行交流与研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机构
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期中教学检查组。
五、考核结果与应用
学校将对各院、部的检查结果予以反馈,并与本单位学期、年度考核挂钩。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