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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教学先进个人(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29日 16:50  点击:[]

 

各院部:

为鼓励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创新课程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稿)》(物院发〔201599号)相关要求,学校现开展2016-2017学年教学先进个人(本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2017学年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周期与名额

评选工作929日正式启动,20177月底前完成。全校共评选本科教学先进个人8名。

三、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

2.应为本校本科生授课两年以上(含两年);

3.在该学年的两个学期均承担本科授课任务,或为本科生课堂授课总时数达到96课时;

4.在本院部15-16学年学生评教排名列前50%

5.积极进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成绩突出,近两年参加过校级或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并通过验收;

615-16学年无教学事故。

四、评选程序

本科教学先进个人评选重点考察教师在整个学年度的教学工作状况,评选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文件两方面,并考察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程序如下:

1.院部推荐

各院部根据申报条件自行制定推荐办法,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人数的10%(见附件1)。10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3)及推荐办法交至教务处(人文楼215,需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研邮箱(jiaoyan@bwu.edu.cn)。

2.课堂教学效果评审(两个学期)

课堂教学效果评审由学生评教和专家听课两部分构成。教务处安排专家听课,在本学年随机进入参评教师的课堂评价教学质量。

3.教学文件评审(两个学期)

教学专家对参评教师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和课件、教研教改工作情况进行评审。

各院部在1130日前将参评教师本学期所授课程(任选一门)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的纸质版、电子版和课件电子版交到教务处教研科(人文楼215)。第二学期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教案模板见附件4)。

4.计算综合评分

教务处综合两个学期专家听课评分、学评教分数、教学文件评分,并综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情况,计算参评教师综合评分,报学校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五、结果应用

被评为“本科教学先进个人”的教师将记入工作档案,学校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请各院部重视本项评选工作并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的推选和辅导工作。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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