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020年08月12日 19:42  点击:[]

根据北京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中低风险地区学生按要求于2020年8月29日至31日分批返校,高风险学生返校时间待定,因此,本次期末考试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具体考试作如下安排。

一、线下考试安排

1.集中考试

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将安排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第1周(8月31日-9月4日)进行。请学生于即日起,在校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192.168.0.88/eams/login.action)在【我的考试】查询集中考试课程的详细安排(学期切换至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考生可自行安排时间利用学校超星慕课平台等课程资源进行复习,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分散考试

2020年秋季学期第1-2周(8月31日-9月11日)为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分散考试时间,采取分散考核方式的课程,由各位授课教师自行组织期末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请参加分散考核课程考试的考生,务必与任课老师联系,咨询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相关信息,切勿错过考试。

3.考试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提前20分钟前往教学楼,在教学楼入口处有序测量体温,经测量体温合格后方能进入教学楼,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考生如果体温仍不合格,经校医确认可以参加考试后,则需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设在实验教学中心一层的101机房和102机房。考生需持身份证和学生卡进入考场,并按监考老师安排,隔行隔排坐,且保证考生间保持前后左右1米以上的距离。

(2)所有考生务必做好卫生消毒,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所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根据考试期间防疫要求,考生需要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当天有除发热以外的咳嗽、腹泻等症状者,经过校医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教学楼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完成学生的监考。

二、在线考试安排

为了期末考试的一致性,高风险地区的未能按时返校学生,可以参加同时的在线考试。具体考试方式、考试平台、收卷邮箱等相关信息,于考前1周通知考生,请在线考试的学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2020年春季期末在线考试沟通群”,期末在线考试具体安排和要求会下发到此群。

1.集中在线考试

为保证期末考试的一致性,未能返校的学生可以通过在线方式参加期末考试,考试时间和线下考试时间一致(2020年8月31日-9月4日)。在线考试具体要求会下发到“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在线考试沟通群”,请参加在线期末考试的学生务必扫描二维码进群。

2.分散在线考试

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分散考试安排在开学后第1-2周(2020年8月31日-9月1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相关信息务必与任课老师联系,切勿错过考试。

3.其他情况

参加本次在线考试的学生,如果不具备在线考试条件,如:网络不好或无网络;不具备摄像条件等,可申请取消本次期末考试。需学生写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或班主任确认情况属实,学院审批后再交教务处审批,即可参加该课程补考。

三、考生查询成绩及成绩异议处理

1.成绩查询

2020年9月12日可查询集中考试科目成绩,2020年9月19日可查询分散考试科目成绩,如未查询到成绩可直接联系学院询问情况。

2.成绩异议处理

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集中考试科目在2020年9月18日之前,分散科目在2020年9月25日之前联系任课教师或学院并递交查卷申请表,查卷由开课院部和任课教师进行。如任课教师和开课院部经查卷,确定要修改成绩,必须由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修改成绩申请表,过时提交的查卷申请及成绩修改申请,开课院部、教务处,将不予受理。

如北京市及学校有关防疫要求有新的变化,考试相关调整情况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8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会的通知 下一条: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