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的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系数录入的相关工作已经启动,请任课教师按规定登录教务系统设置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考核方式、考试形式及各部分的计分比例,按时提交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一、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设置课程 “考核方式”、“考试形式”、“记录方式”、“各项成绩百分比”、“成绩精确度”等各项系数信息。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需要注意的是:
1.设置为“集中”方式的课程:所有开课院部需要由教务处统一排考的笔试课程(开卷、闭卷、半开半闭),务必设置为“集中”;
2.设置为“分散”方式的课程:如任课教师提交的《提前考试申请》获批后,设置课程系数,务必设置为:“分散”;且所有非笔试类考试如机考、论文、听力、口试、大作业、实验、报告等务必设置为 “分散”。结课后两周内由院部自行安排组织考试。
(特别提示:涉及混合多专业的选修课,因很难排入周一到周五的集中考试内,故倘若任课教师的选修类课程的笔试考试教学班学生含各专业学生,建议任课教师选择“分散”的考试方式,以免列入教务处【集中】排考,将您的课程考试安排在周末或晚间)
开课院部需要自行安排的笔试类课程(提交的《提前考试申请》获批后),务必设置为 “分散”。
3.全体任课教师须在2020年10月26日8:00——2020年11月8日22:00,完成课程系数设置。设置课程系数完成后,已设置为“集中”的课程,将被教务处排入期末考试阶段统一进行排考,故不得再申请提前考试。
4.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的不同教学班,须设置统一的考核方式、考试形式及相应各项成绩百分比,且须同卷考试,如有因课程改革等特殊情况需要分开出卷,请在2020年11月8日前提交申请。
二、时间安排
1.本学期课程系数设置截止时间:2020年11月8日(第10周 周日 22:00)
请各位任课教师于11月8日之前登录系统设置。为确保无误,设置成功后请重新登录系统检查设置是否有误,如需修改可直接在系统中修改并重新保存。2020年11月9日开始收集排考数据,届时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考试形式、成绩百分比等信息将无法修改。
2.本学期试卷提交教务处(卷库)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第12周周五)
请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网站最近日期更新的《北京物资学院试卷首页标准格式》和《北京物资学院考试答题纸》出题并用A4纸打印试卷,不得擅自修改标准格式。
特别要求:各学院应在第10教学周(2020年11月2日—6日)之前完成试卷自查工作,并于第11教学周(2020年11月9日—13日)完成试卷整改和调整工作。
各学院请于:2020年11月20日(第12周周五)之前将以下材料和试卷收齐后统一送交教务处(卷库)。备注:请出卷老师在卷袋上标注学期:2020-2021(1)学期,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号)。
(1) 试卷(AB卷);
(2)《北京物资学院考试试卷基本信息表》(不能自行打印,须由教秘老师从卷库领取)领至各院部,待期中检查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卷库);
(3)《北京物资学院试卷命题审查单》(从教务处网站下载,须填写基本信息,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查签字),待期中检查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卷库);
注意:
(1)教务系统中设置的考核方式、考试形式等内容须与教师提交的试卷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2)试卷首页和答题纸的格式,请用2017.11版本,任课老师按照教务处网站的“常用下载→考试相关”页面下的版格式出题。
(3)为方便试卷印刷,请勿将试卷装订,自上而下须按:试卷、答题纸、标准答案的顺序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标准答案务必用订书机装订好)并用试卷基本信息表、审查单包裹装袋方可。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1 |
2020.10.26-11.8 |
任课老师系数填报 |
2 |
2020.11.8 |
分开出卷、合并用卷申请提交 |
3 |
2020.11.2-11.6(第十周) |
开课学院试卷自查 |
4 |
2020.11.9-11.13(第十一周) |
开课学院试卷整改 |
5 |
2020.11.20(第十二周) |
样卷收齐统一上交 |
教务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