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补(缓、重)考录入成绩方法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0日 15:55 编辑:李凡

各位老师:

因教务系统新版本首次进行补缓重考成绩录入工作,现将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向大家说明。

【注意事项】

(1)补缓重考:任课教师须在考试(考核)结束后5天内录完成绩并提交(必须整个教学班录完成绩整体提交);

特别注意:录成绩任务中如有2013级、2012级学位毕业审核学生,须在2017年10月18日14:00前完成录成绩。以免影响学位和毕业复审。

(2)如因任课老师逾期未录成绩,造成学生补考报名障碍或学生获悉本人成绩障碍,以及学位毕业审核障碍,任课教师须承担相应责任。

(3) 请选择“2016-2017学年2学期”并点击【切换学期】

请注意,补缓考成绩录入在一个任务内;

重考成绩录入在另一个任务内。课程序号“CK”开头的是重考录分任务

(4)教秘老师指定录成绩教师

指定“成绩录入教师”(老系统称:预置评价负责人)

使用者:【教秘】或院部教学事务操作人

位置:如附件各图所示

操作时,教秘老师须 登录系统切换至“管理员”身份

【使用方法】如附件图示

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17秋季学期网络课程自主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素质拓展课拟开课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