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因教务系统新版本首次进行补缓重考成绩录入工作,现将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向大家说明。
【注意事项】
(1)补缓重考:任课教师须在考试(考核)结束后5天内录完成绩并提交(必须整个教学班录完成绩整体提交);
特别注意:录成绩任务中如有2013级、2012级学位毕业审核学生,须在2017年10月18日14:00前完成录成绩。以免影响学位和毕业复审。
(2)如因任课老师逾期未录成绩,造成学生补考报名障碍或学生获悉本人成绩障碍,以及学位毕业审核障碍,任课教师须承担相应责任。
(3) 请选择“2016-2017学年2学期”并点击【切换学期】
请注意,补缓考成绩录入在一个任务内;
重考成绩录入在另一个任务内。课程序号“CK”开头的是重考录分任务
(4)教秘老师指定录成绩教师
指定“成绩录入教师”(老系统称:预置评价负责人)
使用者:【教秘】或院部教学事务操作人
位置:如附件各图所示
操作时,教秘老师须 登录系统切换至“管理员”身份
【使用方法】如附件图示
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