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01日 16:04 编辑:

 

 

2012 年,在北京市教工委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为保障我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的基本权利,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经济社会互动的服务作用,推进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北京物资学院(下称“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报告中的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291日至20138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89534627

一、信息工作概述

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推进高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2012-2013学年度,学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理念,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有利监督、服务师生”的原则,遵循“内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基本要求,以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核心,以公正公平、及时便民为基本要求,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制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和方法,全力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此,建立起校院两级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二级单位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一整套领导体系和工作班子,从而构建起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为信息公开向深度、广度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信息公开需要制度规范。本年度,学校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三大体系”建设力度,完善以《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北京物资学院校务公开条例》等为核心的基本制度体系、以《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为核心的监督制度体系、以二级单位的公开制度为核心的延伸制度体系,对学校事务的公开要求、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均作了明确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在两级信息公开组织的日常工作之外,纪委、监察处和工会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建立信息公开巡查制度,对干群关系不和谐、问题多的单位进行信息公开专项检查。信息公开办公室积极收集师生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定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报组织部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之中,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度。

通过对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的严格执行,学校在推进干部选拔、工程招标、职称评定、招生工作、后勤管理等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的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严谨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三)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形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也是我校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和举措,都要通过教代会上报告、审议,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补充修订,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校学术委员会、工会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会以及各级党政群团组织,也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学校各项工作往往需要通过一系列会议或组织转达师生员工:年初、年末学校领导向离退休干部、民主党派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纪要会议新闻也在网上及时公开,使师生员工能够迅速地了解学校的决定,以便于及时反馈意见,参与决策。

信息公开栏、校园网络、报纸、公告、信息简报、电视广播、校长信箱等是信息公开的常规载体。随着网络的发展,学校校园网站及OA系统建设日益完备,功能日益强大,办公信息网浏览日益便捷,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更大的实现空间。

校情发布会制度是信息公开形式的有益补充。学校建立了对内对外定期不定期的校情发布会制度。定期举行科技成果发布、校地校企合作、招生信息发布等会议。每年一次的对外新闻发布会,将学校的重大决策对外公开,极大地便利了校内外沟通。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度,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召开全校教代会1次,党委常委会39次,校长办公会33次,各层面座谈会40余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10余项。

2012-2013学年度,编辑印发党委文件41份、行政文件100余份、学校会议纪要72份、《北京物资学院报》17期。

3.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实施办法》和《公开条例》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2-2013学年度,我校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2012-2013学年度,我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35人(全校共35个单位和部门,各设1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收取关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二)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制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形式等方面,评议结果为满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在落实《实施办法》和《公开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单位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有的单位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条目模块不够清晰或有条目模块但无内容;有的单位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各单位部门要充分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拟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校院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结合学校“责任工程”,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机关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三)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四)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的契机,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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