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度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30日 20:16 编辑: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1〕37号)要求,结合北京物资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由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北京物资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常态化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北京物资学院建设在物流和流通领域国内一流、国际有重要影响的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不断细化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好信息公开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载体。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各二级部门,明确信息公开事项和公开时间表,扎实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建立了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联络平台,便于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信息公开政策的解读与相关技术支持。学校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工作会,带领各二级部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加强对中央和教育领域重大部署的解读理解。学校还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工作范畴,适时核查和通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大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根据《清单》指定的公开内容,认真梳理校内工作,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根据主动公开原则,学校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内容涵盖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与学科、对外合作交流等10大类内容。学校积极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利用校园网、学校各院(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年鉴、校报、信息公告栏、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实时更新信息,确保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学校信息。与此同时,学校将北京物资学院官方企业号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以即时发布学校权威咨询、搭建校内外沟通交流平台、服务师生校友为目的,将教师发展、安稳服务、国际合作、就业指导、人事服务、图书馆服务、网络服务等多个与师生关系密切领域的信息整合到该平台,各相关部门及时将最新信息推送给每一位师生员工,全校师生已将北京物资学院官方企业号作为了解学校的重要平台。

(三)增强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考评机制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将各二级单位开展信息公开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从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多个环节入手进行监督考评,强化各单位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二级单位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同时,组织宣传部、人事处等部门以及师生代表,评议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并作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依据,促使各部门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0-2021学年,通过学校主页(综合新闻、校内动态、通知公告、学术讲座、媒体物院、校园广角等栏目)、学校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网、校内信息门户网站等方式发布信息5100余条;通过各院(部)网站发布信息5300余条;通过学校微信官方平台发布信息210余条,各院(部)微信官方平台发布信息38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方式

1.北京物资学院主页、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网、北京物资学院党务公开网、校内信息门户网站、OA系统、学校各院(部)网站等;

2.北京物资学院年鉴、校报、各类统计报表、学生手册等书面资料;

3.校内外广播、电视等;

4.学校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5.北京物资学院官方微信、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各院(部)微信公众号等;

6.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会、师生群众座谈会、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离退休老同志情况通报会、校友座谈会等形式公开、通报学校信息;

7.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情况

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学校设置了信息公开网站,对学校重大、重要和师生、公众关注的信息进行公开展示。展示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制度规范、规划计划、招生考试、学生服务、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财务资产、基建维修、后勤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结果公示等,覆盖面广,内容详细全面,为广大师生和关心学校的各界社会人士提供了集中了解学校的窗口。

(四)本科、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公开招生工作政策和程序。对考生、家长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招生工作政策和程序,面向全社会主动公开。积极落实“阳光工程”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招生专网、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布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历年录取分数、学宿费标准、录取结果、咨询监督电话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各项数据和政策。同时,在报名、考试、录取等主要工作阶段,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规定的各类信息,全程接受大众和师生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公开招生工作结果。在招生网站及时公布各类招生结果及录取通知书邮寄状态,让公众及时知情,全面接受公众监督。

3.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专门设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其中招生咨询热线在志愿填报期间每日08:00-20:00安排专人接听,并在本科招生专网提供7×24小时在线智能答疑。

(五)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财务资产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及上级相关规定,将重要信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校园网财务处、资产处网站及招标采购网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财务公开内容主要有: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及报表、2021年学校学费、住宿收费公示、上级及学校更新的财经制度、优化的财务流程及各类通知等。资产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公开招投标信息和中标信息、小额采购信息等,本年度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招标采购信息150余条。

(六)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人事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人事信息公开工作,人事处积极组织学习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及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及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并通过培训博达网站使用方法,熟悉发送新闻、通知等业务工作,掌握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方法。人事处将信息公开内容对标岗位职责,每人负责及时公开本人工作内容当中应当信息公开的部分,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呈现。按照要求,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利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本年度公开的重要人事师资信息主要包括:2020年度秋季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2020年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拟聘任结果,2021年度学校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本学年,不存在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校内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均衡,从公众视角主动延伸公开范围的意识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需加强认识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之间的关系。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仍需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配套制度仍需完善。为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今后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切实增强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

二要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关系。学校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与各单位信息公开渠道的统筹工作,在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各部门、院(部)信息公开渠道的协同作用;继续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利用,将师生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与信息公开内容相结合,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可阅读性和时效性。同时,要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做到依据法律法规做好保密事项的保密和需公开事项的公开;信息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及时依规做好解密审查,推动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发挥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

三要强化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监督指导机制。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分析学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部署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形成全校合力,切实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的岗位职责,提高人员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继续优化校院两级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指导,利用信息手段邀请师生代表评议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将评议结果向相关部门通报,充分激发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9531763。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列表

1.基本信息:http://xxgk.bwu.edu.cn/jbxx.htm

2.招生考试信息:http://xxgk.bwu.edu.cn/zsks.htm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http://xxgk.bwu.edu.cn/cwzcysf.htm

4.人事师资信息:http://xxgk.bwu.edu.cn/rssz.htm

5.教学质量信息:http://xxgk.bwu.edu.cn/jxzl.htm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http://xxgk.bwu.edu.cn/xsgl.htm

7.学风建设信息:http://xxgk.bwu.edu.cn/xfjs.htm

8.学位、学科信息:http://xxgk.bwu.edu.cn/xwyxk.htm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http://xxgk.bwu.edu.cn/dwjlhz.htm

10.其他:http://xxgk.bwu.edu.cn/q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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