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学先进个人(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4日 11:55 编辑:李凡

各院部:

为鼓励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创新课程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稿)》(物院发〔2015〕99号)相关要求,学校现开展2018-2019学年教学先进个人(本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2018-2019学年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全校共评选本科教学先进个人8名。

二、申报条件

1. 自觉遵守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

2. 为本校本科生授课两年以上(含两年);

3.在18-19学年的两个学期均承担本科授课任务,或为本科生课堂授课总时数达到96课时;

4.在本院部17-18学年学生评教排名列前50%;

5.积极进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成绩突出;

6.无教学事故。

三、申报要求

各院部根据申报条件自行制定推荐办法,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人数的10%(见附件1)。6月28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教务处(人文楼215)。

1、推荐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院部推荐办法。(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

2、参评教师教学材料,包括两个学期所授课程(每学期任选一门)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电子版)

学校将综合师德、学评教、教学文件、专家听看课情况、教研情况等进行评审,并将结果报学校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结果应用

被评为“本科教学先进个人”的教师将记入工作档案,学校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二○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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