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1日 15:22 编辑: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271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北京市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奖、第十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

二、评选名额

本届共评选表彰特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0名左右、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我校将择优推荐3名教师(至少1名青年教师)参加此次评选工作。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各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二)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倾心教学,创新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教育教学成果和效果显著;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梯队建设成效显著;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评价高。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三)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四)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五)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教学名师奖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六年(2013-2018年度或2013-2019学年度)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四、申报要求与评选方法

(一)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以上评选条件向学校推荐,教师个人也可自荐,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二)申报材料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5份(附件1)。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并限报1份。

(三)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日之前将材料报至教务处教研科(人文楼215室),电子版发至jiaoyan@bwu.edu.cn,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学校择优遴选,确定3名推荐人选。推荐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教务处将协助候选人完成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制作。

(五)本届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两个阶段,具体申报程序与方式请参考北京市教委相关通知(附件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9534302

 

附件1: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3: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价指标体系(本科)

 

 

教务处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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