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提升实习质量,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实习计划并及时上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实习实践基地教学资源,积极对接实习单位,落实好实习时间、人数、指导教师等,积极稳妥开展实习活动。
二、实习地点须为与学校合作协议在有效期内的实习实践基地,实习内容要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吻合。
三、实习类型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三类。
1.认识实习:组织学生集中到实习基地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一、二年级实施。
2.专业实习: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在实践基地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二、三、四年级实施。
3.毕业实习: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践基地实际工作的活动。一般在大学四年级实施。
四、各专业组织学生集中实习的累计时长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周。
五、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实习工作的检查,并将实习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学院绩效考核。
六、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特点,积极做好实习计划的制定工作,切实提高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实习计划(模版见附件)于6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版交至人文楼213,电子版发送邮箱jwc@bwu.edu.cn。)
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