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及审核评估工作顺利推进,现启动2022-2023学年在校本科生“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统计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二、统计时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职业资格证书范围
分为三大类: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X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学院自定职业资格证书等。“国家职业资格”特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又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两类;“1+X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指教育部等四部门发起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所涵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所列证书);“二级学院自定职业资格证书”特指各学院列出的与专业相关度高的各行业(工种)职业资格。
三类职业资格证书范围互相独立、不交叉重叠,各二级学院在组织登记时应做到既准确分类又不随意扩大范围。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对照三类证书范围,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所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统计工作,确保《北京物资学院2022-2023学年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各项字段信息准确完整;所有证书须提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9月4日前将纸质版统计表签字盖章后连同证书复印件(按统计表顺序排序一一对应)交至人文楼213,电子版统计表(附件1)与证书扫描件(归档模版见附件2)、发至jwc@bwu.edu.cn。
五、其他说明
(一)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应按证书所属类型分门别类,与汇总表顺序一一对应。
(二)“二级学院自定职业资格证书”目录应科学收录,宁缺毋滥,侧重与专业相关度高、社会就业认可度高、发证单位权威性高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机动车驾驶证”、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不在统计范围内。
(四)已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及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证书不在“二级学院自定职业资格证书”中重复体现。
(五)《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可查阅参考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参考网址: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SYgundongxinwen/201710/t20171024_280005.html
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查阅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参考网址:https://vslc.ncb.edu.cn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