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08:31 编辑: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物院教〔2022〕32号)项目执行进度安排,启动2023年大创项目结项工作,现将结项工作各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于第十五周(12月8日)前完成结项总结工作。

二、结项要求

1.参与结项项目均须提交结项报告。结项报告须通过学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比不能超过40%(首次检测不达标,可申请复检,复检须在结项评审前完成;未按时提交结项报告或复检仍不达标的,视为结项不通过)。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项目结项报告到教务处邮箱(jwc@bwu.edu.cn),通过检测的项目方可参加结项评审。

2.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还须同时完成规定的绩效指标。

国家级项目:1篇国家级核心/专利

省部级项目:1篇普刊/软著

以上绩效指标均要求学生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取得。学院在绩效总量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可结合学院大创项目管理要求视情况对各项目绩效指标微调。

三、其他事项

1.在做好结项的同时,各学院要按照管理文件规定执行项目经费,保证经费执行进度。

2.无法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项,延期仅能申请一次,且须在下年度按时结项;对延期项目,学校下年度不再予以经费支持。

3.各学院结项评审过程中做好优秀项目推荐工作,优秀项目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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