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11:06 编辑:教务处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提高撰写规范,遏制撰写过程中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树立良好学风,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和质量抽检办法》(物院发〔2023〕22号),教务处将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面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安排

本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均在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下文简称毕设系统)中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时间

1.预检测(第一次检测):预检测开始上传时间:4月11日09:00截止上传时间:4月16日21:00。

预检测截止上传时间之前,学生可上传本人的论文至毕设系统,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立即进行检测。超过“预检测截止上传时间”未上传检测稿的,视为放弃预检测机会。

预检测结果不影响答辩资格

2.正式检测(第二次检测):正式检测开始上传时间:4月17日09:00截止上传时间:4月22日21:00。

正式检测截止上传时间之前,学生可上传本人的论文至毕设系统,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立即进行检测。超过“正式检测截止上传时间”未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稿的,视为自动放弃正式检测机会。

3.复检(第三次检测):复检开始上传时间:4月23日09:00;截止上传时间:4月28日21:00(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需参加二次答辩的,以及答辩通过后上传论文最终版时均须参加复检,该阶段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须参加复检的情形有:

(1)正式检测认定结果为“修改后复检”的;

(2)正式检测认定结果为“检测达标”,但学生申请对论文进一步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的。此情形需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教务处开通复检权限;

(3)正式检测未参与的;

(4)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需参加二次答辩的,二次答辩前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开通复检权限;

(5)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按答辩小组意见进行修改,上传最终版论文时须参加复检。

按照规定应参加复检而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稿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机会,将终止学生后续论文环节工作,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二)上传文档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稿电子版统一要求上传PDF格式文档,命名格式为:“论文名称.pdf”。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稿电子版内容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论文检测稿要求全文隐去学生个人信息和指导教师信息。

正式检测或复检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稿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将作为外审评阅稿、指导教师终稿评阅稿以及评阅人评阅稿和答辩用稿。

请学生在上传检测稿之前,登录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主页右上角点“诚信与学术规范”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有关内容的学习,并仔细阅读附件: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操作指南,避免误操作影响检测结果。

二、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1.正式检测

正式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参见表1。对于未按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稿进行检测的,按放弃正式检测机会处理,须进行复检。

表1: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

认定结果

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30%且校内互检≤30%

检测达标

30%<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50%或校内互检>30%

修改后复检

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50%

检测不达标

2.复检

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参见表2。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当届毕业论文各环节规定时间点参加复检,未在规定时间点内参加复检的,视为放弃复检机会。

表2: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

认定结果

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30%且校内互检≤30%

检测达标

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30%或校内互检>30%

检测不达标

3.检测结果应用

各环节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须按规定的时间点参与。正式检测认定结果为“检测不达标”、复检认定结果为“检测不达标”以及按照规定应参加复检而未按时提交的,将终止学生后续论文环节工作,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规避检测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处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0分记载。

4.检测异常情况处理

对于上传毕业论文材料未出检测结果的,请学生于检测结果发布后1天内联系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由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统一将检测异常学生信息发送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工作人员给予学生重新检测机会。

5.检测结果申诉

学生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在检测结果公布后2天内,到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进行登记,由教学院长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核实。教务处不单独受理学生申诉。

注:

(1)论文检测结果以学校使用的毕设系统检测生成的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为准,学生自行检测结果不作为申诉依据。

(2)检测结果申诉仅对本人已有成果重复情况进行受理,包括与学生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重复情况、与学生本人参与大创项目优秀成果评选材料重复情况、与由学校统一安排上传检测材料重复的其它情况等,该重复比率确认后可以在检测结果中去掉。另外对于附录中存在大量引用数据重复情况,该重复数据确实为论文分析引用数据,也可在检测结果中去掉。

三、其它事项

1.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动员工作,通知到每位毕业生,认真对待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任务,不要轻信其它渠道的检测,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准备工作,按时提交检测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检测稿的学生,将终止后续论文环节工作,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2.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只是辅助检查手段,仅能预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由论文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小组做出评判。

3.希望各学院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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