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周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10:50 编辑:教务处

各学院: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更好的组织开展实践周教学活动,提高实践教学有效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周为2024年6月24日至7月7日。

二、面向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本科学生。

三、教学安排要求

(一)教学形式

2021、2022级实践周课程安排国际视野课程和专业集中实习实践;2023级实践周课程全部为探究北京。

国际视野课程由各学院面向本学院学生开设,教学环节原则上采用全英文或双语授课,并要求采用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各学院国际视野课程的覆盖率不低于学生数的30%;

专业集中实习实践以学院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集中实习实践为主,在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开展跨专业综合实训、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等专业实践实训为辅。

(二)教学内容

实践周内容设计须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统领,突出专业特色,侧重提高学生国际视野及实践创新应用能力。具体课程开设课程门数和开课内容由各学院结合人才培养目标自定,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确认后开设。

国际视野课程要以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为主要教学目标,须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色、文化传播和语言交流等因素来制定。各学院可邀请有历年暑期国际学校授课经历且教学效果良好的外籍专家学者,能熟练使用英文或双语在实践周期间连续在线授课,或固定节次进行在线授课;也可组织本校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博士在职教师,能熟练使用英文或双语开展国际视野课程,本校在职教师授课须为线下授课。开课学院须认真审核任课教师资格(包括思想政治、师风师德、学术不端等)及授课内容,并根据需要配备课程助教,负责辅助外教在线授课、现场辅导、成绩录入等工作。国际视野课程的作业、考试等考核环节采用英文进行。

专业集中实习实践内容均须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有效衔接课堂教学,达到理论提升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的目标。要以提升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创新应用能力为主,结合基地集中实习、跨专业综合实训、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专业实践实训,系统设计课程内容。

探究北京课程的设计要充分体现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要引导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内容可涉及经济发展、产业规划、科技创新、文化艺术、行业热点、副中心建设等领域。

(三)教学要求

各学院要提前确定好实践周课程名称、课程形式等,建议每门实践周课程学分设定为1学分(16学时)或2学分(32学时),各课程均要提供相应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应加强过程性学习评价,应针对不同教学形式,设计包括实际操作、小组汇报、演示、大作业、论文等课程考核方式。

四、过程管理与资源保障

各学院要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实践周教学活动,确保实践周教学的规范化管理。

各类形式的教学安排均须做好意识形态审查,严把教学内容,做好师资等资源保障。聘请外籍教师授课的国际视野课程须明确不少于1名校内助教参与教学活动。各学院须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意识形态、授课能力、教学内容等的审查,建立课堂教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各学院制定的实践教学活动方案应切实可行,确保实践周的实施与计划一致,并针对实践周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学院在实践周期间应着重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外出集中实习实践活动,必须为参与的师生购买相应的保险,以确保其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五、课程准备及安排

各学院提前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周教学实施方案设计和规划,确定好课程安排、授课教师、授课地点,于6月5日前将各学院实践周教学实施方案(模版见附件1)及各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备案;6月17日前将自行安排的选课名单报教务处;实践周结束后及时梳理本学期实践周开展情况,形成实践周教学工作总结(模版见附件2),于9月6日前将报教务处。

其他有关国际视野课程事宜参照《北京物资学院暑期国际学校运行细则》(物院教〔2018〕7号)执行。

六、经费支持

实践周经费为校内专项,专款专用,可用于支付聘请外籍教师授课费用和学生集体外出实习交通费、保险费等,并按学校有关专项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外籍教师授课费用为税前每节课600元,税金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并由学校代扣代缴。

本校在职授课教师按课时和人数系数记教学工作量。助教的工作量按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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