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周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14:32 编辑:教务处

各学院: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更好的组织开展实践周教学活动,提高实践教学有效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周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

二、面向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学生。

三、教学安排要求

(一)教学内容及考核

实践周内容设计须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统领,突出专业特色,侧重提高学生实践创新应用能力。各年级实践周教学内容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2021级应以提升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创新应用能力为主,强化学生专业和跨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引导学生把握行业前沿和岗位能力需求,结合毕业论文(设计)、就业意向等要求开展专业实践、创新实践训练。

2022级应以提升课程、课程群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及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主,引导学生熟悉行业企业运作及技术应用的实际需求,结合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开展专业实践、创新实践训练。

2023级应以专业知识的基本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为主,引导学生加强对专业的整体认知,强化基础实践能力,结合专项实训、学科竞赛等开展专业实践、创新实践训练。

各学院要提前确定好实践周课程名称、课程形式等,建议每门实践周课程学分设定为1学分(16学时)或2学分(32学时),各课程均要提供相应的教学大纲。课程考核应加强过程性学习评价,强调对实践能力的综合评价,应针对不同教学形式,设计包括实际操作、小组汇报、演示等课程考核方式。

(二)教学形式

各学院实践周教学活动应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确保各专业学习时间饱满,内容充实,体现各年级各专业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有效衔接课堂教学,达到理论提升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的目标。各年级实践周教学形式应遵循以下原则:

2021级应以大型综合实验(实践)项目、跨专业综合实训、实践基地专业见习等形式为主。

2022级应以企业家课堂(突出行业企业实际运作及创新实践)、专业技能训练、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等形式为主。

2023级应以企业家课堂(突出行业企业整体认知及创新精神)形式为主。

(三)创新创业“一院一金课”课程

鼓励各学院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周内,结合本学院所培育的创新创业“一院一金课”课程特点,面向全校适当专业学生开设相应课程。对于本次实践周内开设的创新创业“一院一金课”课程,学校将开展督导专项听课,并对课程建设质量高、授课效果好、学生双创能力提升明显的课程予以增加建设经费支持。

四、过程管理与资源保障

各学院要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实践周教学活动,确保实践周教学的规范化管理。

各类形式的教学安排均须做好师资等资源保障。外聘教师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在企事业单位担任中高层领导职务。企业家课堂须明确不少于1名的校内助教参与教学活动。各学院须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意识形态、授课能力、教学内容等的审查,建立课堂教学事端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各学院制定的实践教学活动方案应切实可行,确保实践周的实施与计划一致,并针对实践周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学院在实践周期间应着重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外出集中实习实践活动,必须为参与的师生购买相应的保险,以确保其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五、课程准备及安排

各学院需提前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周教学实施方案设计和规划,确定好课程安排、授课教师、授课地点及选课学生,于10月21日前将各学院实践周教学实施方案(模版见附件1)及各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报教务处(电子邮箱:jwc@bwu.edu.cn)备案;10月24日前将自行安排的选课名单报教务处;实践周结束后及时梳理本学期实践周开展情况,形成实践周教学工作总结(模版见附件2),于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

六、经费支持标准

实践周经费为校内专项,专款专用,可用于支付聘请校外专家授课费用和学生集体外出实习交通费、保险费等,并按学校有关专项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校外专家授课费按实际发生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每天不超过8学时。具体税后拨付标准如下: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1500元/学时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不超过600元/学时

其他人员:不超过500元/学时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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