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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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说明

2017年01月09日 10:37 韩星 点击:[]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申请教师请自述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院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回国后工作计划(500字以内,简明扼要)。自述电子版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gjzx@bw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院长签字和公章,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申报材料一并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崇德楼506周老师)。

截止日期1月14日中午12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报送北京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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