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餐饮服务中心自管食堂原料采购供应商遴选
一、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中心自管食堂原料意向采购供应商遴选
二、 项目地点:餐饮服务中心、富河园校区
三、 项目概况及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把好食品安全采购关,完善食堂自采原料的管理,根据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对采购管理工作的要求,对餐饮服务中心自管食堂自采原料供应商进行遴选。
遴选意向采购供货商是指遴选后双方开展意向性采纳合作关系,在实际每次采购原材料时,要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比对,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采购原料。
采购资金来源于学校餐饮中心经营经费,
项目内容及采购资金规模:本项目分五个大类:
1. 鸡肉类(含清真)、牛羊肉类(含清真)、水产品类(含清真),年采购资金约:90万元;
2. 餐饮调料类,年采购资金约:40万元:
3. 青菜类,年采购资金约:90万元;
4. 餐饮低值易耗类,年采购资金约:20万元;
5. 鸡蛋类,年采购资金约:20万元。
每个大类遴选三家原材料或货物供应商,为餐饮服务中心提供供货服务。供应商根据企业本身经营范围和品种来投标响应项目大类。
合作方式:餐饮服务中心采购员根据自管食堂需求计划,向意向采购供货商提供采购清单,意向供货商提供报价清单。餐饮服务中心经过价格、质量等方面比对后,择优选择供货商供货。
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要保质保量,供货及时,并提供相应的明细及发票。如果由于供应原材料等原因达不到要求,学校拒收该批原材料,学校有权拒绝该批原材料的货款支付,同时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
货款结算方式:双方业务员核对订货单、送货单、入库单,无误后,按月结算,付款方式以转账支票或者电汇等方式为准。
四、 服务合同期限:三年。第一年度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估,评估不合格则解除本合同。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基本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投标人为商品经销商;
3、 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应有独立的、满足储存条件的仓库;
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5、 经营范围及拟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有与本次投标货物(服务)相应的经营、代理(经销)资质,能全程参与并完成本项目,且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以及畅通的问题响应机制和渠道等。
6、 投标人提供投标日期前十五天期间商品价格表。
7、 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提供投标文件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响应文件应标注所投大类。
3、 投标人提供本次采购商品价格目录表,以投标时间前一周供货价格目录表为准。
4、 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书。
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
计划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以实际评标时间为准)
联系人:毋老师 89534209
附:五个大类常用原材料采购名称规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