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科)办理完毕所有退学手续之后,可在学生处办理个人提取档案,流程如下:
一、学生因退学办理个人取档案时,需本人或其直系亲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人代办需携带能证明关系的证件)办理。
二、按户籍分两种情况:
A: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学生,档案一般由本人携带,由户口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中心审核档案,审核通过后档案放至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留学生服务中心。
B:户口所在地不在北京的学生,提取档案时需提供当地接收档案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调档函需注明接收单位的办公电话(座机)、联系人姓名信息。
三、学生办理提取档案时,需携带
1、退学证明(教务处办理)
2、北京物资学院学生成绩单(教务处办理)
3、北京物资学院学籍登记表(学生所在学院办理)
此三份材料原件一并放入学生档案,否则地方档案接收部门不予接收。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953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