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在校住宿学生可自愿申请退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所有在校住宿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申请。
二、受理时间
请有意愿的学生于7月20日至8月10日通过辅导员向各学院提出申请,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受理。
三、办理流程
1、申请退宿学生本人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学生退宿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开学后提交),通过辅导员提交学院审核;
2、学院汇总学生退宿申请,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于8月12日前提交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报后勤处学生公寓中心批准,向申请学生反馈受理结果,同时报财务处备案;
4、经批准退宿学生本人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在校生校外住宿协议》(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院和学生处各留存一份,并于8月24至26日(初步计划,视疫情形势调整)入校整理个人物品,结清住宿费(如有公共物品损坏须赔偿)。
学生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