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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6年04月12日 10:56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中期检查范围  

1、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63项,见附件1)。  

2201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仍没有结项的,参加此次结项评审。  

二、结项及中期检查方式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校级教改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项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附成果附件等。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表。理论型研究项目,应将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作为成果主体;应用型研究项目,应当提供研究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实际应用效果分析。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依据各项目的立项申请对项目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评审,并根据初审结果抽查部分项目进行项目陈述和答辩。  

三、工作要求  

1201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时确定的项目研究期限参加本次结项评审或中期检查。对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或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予以撤销,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  

2、参加结项评审的项目需提交结项登记表(见附件2)、结项报告(报告体例见附件3)、成果复印件等,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所有材料交至各院(部)汇总。  

3、各单位统一将所有纸质材料及填写好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见附件5)交至教务处教研科(人文楼305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yan@bwu.edu.cn。截止时间为2016426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拨付办法  

1、结项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结项项目的资助额度和结项项目数向各单位拨付经费,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对审定为不通过的项目,不拨付经费。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9534303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登记表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体例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5:各单位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16411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北京物资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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