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奖励近几年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推动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本次奖励工作将贯彻执行国务院、教育部和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照《北京物资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办法》,切实加强此次评选奖励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推荐和申报准备工作。
二、2016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单位优选推荐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不设推荐限额)参加校级评审,学校将通过评审认定“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同时按照北京市教委下达限额从优推荐参加市级和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三、为加强本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
四、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17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人文楼305),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的填报应按照《办法》的要求办理。
材料清单:
1、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5份)
2、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一式5份)
3、支撑材料(一式1份)
4、申报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须发至信箱:jiaoyan@bwu.edu.cn
附件:
1、北京物资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填报说明
3、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2016年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封面)
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